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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拟录取新生资料核对方式有变原定到各校现场核对改为线上核对

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拟录取新生资料核对方式有变原定到各校现场核对改为线上核对

本报讯(记者廖明山张景璐)据2021年秋季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招生日程安排,8月7-8日,非香洲区户籍新生和转学插班生需到拟录取的公办学校进行现场资料核对。6日晚,记者从香洲区教育局获悉,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原定到各校现场资料核对方式更改为线上资料核对。

需核对群体

记者了解到,需核对学生为8月2-6日期间拟录取到相关公办学校的非户籍新生和转学插班生。拟录取到公办学校的户籍新生,尚未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料核对的,也需在8月7-8日期间进行线上资料核对。

此外,已选报录取到政府购买学位民办学校的转学插班生,资料核对时间为8月16-18日。

线上资料核对操作步骤

1.加入拟录取的“线上学校资料核对QQ群”。家长需根据香洲区教育局短信通知或登录香洲区中小学招生系统查看最新的《拟录取回执》,查询拟录取学校的“线上资料核对群”QQ群号并申请加入,备注请写明“拟录取学校名称和孩子姓名”。

2.发送资料给学校。经学校审核进群后,按照学校指引在8月7-8日期间,将全部入学材料以拍照或扫描的形式,线上报送给学校核对。

3.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资料核对无误的,学校将通过线上方式发放《学位安排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不按规定进行资料核对的,视为放弃公办学校学位。

核对材料清单

1.《拟录取回执》。家长需用电脑登录“香洲区中小学招生系统”,登录个人账号后,可打印报名表和拟录取回执。如确实无法打印,可直接联系学校。

2.身份证。申请学生父母的身份证原件。父母为非香洲户籍的,还需提供香洲区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原件。

3.户口簿。提供申请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原件中须有“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父母个人户口页”等内容。《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还须同时提供结婚证、小孩出生证原件给拟报读学校。

4.房产证明。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内容包括“房产权证号、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三项。需为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拥有的合法完全产权,且房屋用途为住宅,无房产家庭不需要准备此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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