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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营造更加严格的禁烟环境

进一步营造更加严格的禁烟环境

□江德斌

近日,全国首例针对室内公共场所控烟不力的环境公益诉讼案胜诉。公益组织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新乡市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诉永旺梦乐城(三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永旺(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永旺梦乐城(中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三被告室内控烟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民事公益诉讼案获一审判决。(7月22日澎湃新闻)

此次针对“商场设吸烟室”的公益诉讼获胜,有助于推动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这个案子并不复杂,该商场内设置了多个吸烟室,且与母婴室(儿童活动室、卫生间、洗手间)等相邻,由于大量二手烟雾溢出污染空气环境,导致未成年人和孕妇遭受烟草烟雾的侵害,引起公益组织的重视,对其发起公益诉讼。从一审判决看,法院认为涉案商场设置室内吸烟室侵害公众身体健康权,应对损害结果和损害风险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商场、火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人流量很大,其中有不少烟民在犯烟瘾时,往往不顾他人的感受,公开吞云吐雾,造成烟雾弥漫,污染室内空气,影响他人身体健康。目前,很多地方的公共场所为了满足烟民的需求,特意设置了吸烟室,目的是将其隔离开,减少二手烟的影响。可是,这些公共场所是封闭式环境,都使用了中央空调,烟雾无法完全消除掉,反而会扩散到整个室内,令其他市民受到二手烟伤害。

为了保护市民的健康,最有效的防范措施是禁止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室,让烟民在室内公共场所无处吸烟,并对违规者依法罚款,从而迫使其主动约束自身行为。国务院法制办于2014年11月24日公布《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明确提出了“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等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7年2月,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发布《10城市公众对公共场所室内全面禁烟态度调查报告》显示,91.9%的被调查者支持室内公共场所100%禁止吸烟。可见,经过持续多年的禁烟宣传,市民已普遍认识到吸烟危害性,支持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立法的民意基础良好。

截止到2021年2月,全国已有北京、上海、深圳、青岛等20多个城市立法,有许多创新做法和经验,部分已显现出良好的实施效果。比如上海推进多部门合作强化控烟综合治理,公共场所的控烟状况进一步改善,场所内吸烟发生率2020年为12.8%,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

由此可见,公共场所取消吸烟室,实施全面禁烟的大环境已经成熟,法律和民意均有支撑力量。因此,应以此次公益诉讼的胜利为契机,进行广泛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常识理念,获得更大范围的认同与支持,进一步营造更加严格的禁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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