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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仲裁院多举措扎实推进调解仲裁工作改革创新不止步 服务群众有温度

香洲区仲裁院多举措扎实推进调解仲裁工作改革创新不止步 服务群众有温度

珠海市香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香洲区仲裁院”)承担全市70%以上的劳资纠纷调解仲裁任务。近年来,香洲区仲裁院紧紧围绕“公正、高效、便民、和谐”工作主线,履职尽责,多举措破解人少案多困难,超额完成仲裁工作任务;开拓创新,探索诉前调解模式,有效化解劳资纠纷;与时俱进,推行线上便民服务,实现群众办事“少跑腿”,为香洲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数据最有说服力。据统计,2020年,受案件管辖范围调整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香洲区仲裁院受理案件大幅度增加。该院年度共收到仲裁申请4560宗,立案受理4008宗,比前年同期上升47.3%,当期审结案件4115宗,累计结案率97.08%,累计结案金额1.13亿元。仲裁员人均结案257宗,超额完成省市区下达的仲裁工作任务。

新起点,新征程。香洲区仲裁院将继续自觉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加强立案前调解建设作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调解基础性作用和仲裁准司法制度优势,优化完善粤港澳大湾区劳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具有珠海特色的劳动争议处理标杆。

采写:本报记者马涛

摄影:本报记者赵梓

不断开拓创新,探索诉前调解新模式

“诉前调解为双方当事人减少了花在应诉上的精力和时间,避免对簿公堂,让劳资矛盾息诉止纷,减少诉累。”香洲区仲裁院特邀调解员蒋香玲说。6月17日,香洲区仲裁院通过诉前调解平台特邀调解员快速化解劳资纠纷,只用了一天时间就帮助工人解决了劳动争议。

当天,申请人张某向香洲区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珠海市某汽车维修服务公司支付5-6月工资10500元以及在职期间未签劳动合同两倍工资27300元。

根据张某的陈述和递交的仲裁材料,立案庭仲裁员认为案件涉案金额不大,事实较为清楚,若立案受理势必增加当事人诉累,反而不利于双方矛盾化解。基于此,仲裁员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

香洲区仲裁院当天立即指派特邀调解员蒋香玲主持调解。调解员针对矛盾争议点进行理性引导,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多次沟通协调。最终,促成双方当天达成调解。双方自愿订立和解协议,约定由公司支付张某8000元补偿款,解决双方当事人全部争议。

这是近期香洲区仲裁院开拓创新,通过诉前调解新模式解决劳资纠纷的一个典型案例。

蒋香玲在企业从事管理工作,有十多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经验,去年10月被聘为香洲区仲裁院特邀调解员,同时也是香洲区人民法院陪审员。

“我们是经过培训上岗的。在调解员受聘之初,香洲区仲裁院组织调解员学习劳动法律法规、学习典型案例,为调解工作奠定基础。”蒋香玲告诉记者,“调解员就是从法理和情理上调解,有利于双方利益平衡。”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记者采访中获悉,香洲区仲裁院创新工作机制,对建立和完善诉前调解机制进行了有益探索,首次引入人民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工作,有效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和基层,该项工作在全市乃至全省具有先行意义。

如何建立和完善诉前调解机制?香洲区仲裁院立案庭设置调解工作室,安排三名专职人员负责诉前调解及联络指导调解工作。制定《劳动人事争议诉前调解工作规程》《特邀调解员管理办法》《特邀调解员办案补贴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使诉前调解管理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数据化。

通过公开招募选聘了77名有法律知识和调解经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陪审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热爱调解事业的工会成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群体担任调解员。同时,与区法院“共享调解员”合作,壮大了调解队伍,落实每年50万元的立案前调解专项经费,用于调解案件补贴,充分调动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激发调解员队伍的活力。

此外,香洲区仲裁院还加强与社区、工会、法院及工业园区等合作,并与区司法局合作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强化了法律援助工作与劳动仲裁、调解工作的有效衔接,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靠前便民,合力化解纠纷。

据悉,自2020年10月底全面启动该项工作以来,通过诉前调解处理案件1460宗,调解成功结案614宗,调撤率近42.05%。香洲区仲裁院预计全年可分流2000余宗案件至立案前调解,按目前的调解成功率测算,可减少两成的仲裁庭审。

推行线上服务,群众办事“少跑腿”

疫情期间,当事人远在外地,出门难、办事难,怎么解决?为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香洲区仲裁院大力推广“粤省事”线上仲裁服务,解决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6月8日,市民陈某致电香洲区仲裁院咨询仲裁业务远程办理事宜,立案庭工作人员得知申请人在外地的情况后,建议并指导陈某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请仲裁,次日,陈某通过该小程序申请仲裁,要求珠海某餐饮有限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0500元。立案庭工作人员通过后台审核仲裁申请及证据,确认符合收案标准后,通过平台告知申请人并安排案件开庭审理时间。

仲裁员查阅分析双方的证据材料后,认为案件有很大调解空间,遂于开庭前与双方多次电话沟通,耐心做当事人工作,疏清利害关系,明晰法律责任。最终,促成双方于7月12日达成和解,公司支付陈某经济补偿3000元,解决全部劳动争议。同日,仲裁员依据申请人在线上的撤诉申请制作仲裁结案文书,邮寄送达双方当事人。

“群众有需求,服务不止步”。为响应“数字政府”号召,香洲区仲裁院聚焦探索便民新模式,大力推广“粤省事”线上仲裁服务。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平台,大力推行“无接触”式办案,着力提供在线申请仲裁、预约办事、实时查询等服务,大大缩短了案件办理时间,提高了服务办事能力和水平。

同时推行网络、电话、邮寄等仲裁服务。按照仲裁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提供或者确认的电子送达地址,优先选择通过电话短信通知、电子邮件、传真等电子方式送达相关仲裁文书。

“劳动者可以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请劳动仲裁,预约递交仲裁资料、调解,申请延期开庭、撤回仲裁申请等,结合邮政仲裁专递送达各类文书,有效减少当事人等候时间及跑腿次数,疫情期间减少了人员直接接触,同时减轻了工作人员的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香洲区仲裁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尹静说道。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香洲区仲裁院共收到“粤省事”小程序线上申请458人,撤诉及延期开庭申请135人,通过小程序立案的数量占立案总量的23.6%,当事人平均减少跑腿次数3次以上。

开通绿色通道,成功化解集体劳资纠纷

“感谢仲裁院给我们打工人撑腰,才能这么快拿到工钱!”近日,珠海某电子有限公司员工陈某(化名)拿到被拖欠工资后,高兴地向香洲区仲裁院工作人员连声道谢。

7月27日,珠海某电子有限公司员工向有关部门反映公司存在拖欠加班工资、年休假和高温补贴等待遇的情况。

得知情况后,香洲区仲裁院高度重视,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副院长立即带领庭长、业务骨干到企业经营场所“上门调解”,了解情况、与企业充分沟通,宣传法律知识,阐明法律后果,要求公司负责人必须抓紧配合处理工人提出的相关诉求。同时耐心做好工人思想工作,通过“面对面”调解,为劳资双方搭建沟通桥梁。在香洲区仲裁院的专业耐心协调下,劳资双方最终达成一致,企业发放2年加班工资差额,集体劳资纠纷在仲裁立案前圆满解决。

香洲区仲裁院工作人员介绍,受疫情影响,2020年以来部分企业因各种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关停并转及裁员现象增多,导致劳动者集体维权要求工资和经济补偿。造成群体性劳动仲裁案件增多,此类案件占比高达30%。“此类案件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请求繁多复杂,矛盾尖锐。劳动者对立情绪严重,影响区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该工作人员说。

为处理好这类重大群体案件,香洲区仲裁院高度重视,采用“优先立案、优先开庭、优先调处、优先审结”的绿色通道制度,由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领业务骨干到企业经营场所,了解情况、控制事态,并面对面、手把手告知劳动者立案程序和准备材料,现场实现快速立案,并优先组庭排期,及时送达文书,优先调处审结。

案件受理后,香洲区仲裁院快速响应劳动者的关切,指导协助劳动者申请保全,及时向法院转交申请书及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推行无缝链接,提供“一站式”服务

今年以来,香洲区仲裁院工作人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优化工作方法,提升服务效能,规范仲裁程序,强化仲裁公正,多措施推动香洲区劳动仲裁工作再上新台阶。

香洲区仲裁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该院将制定业务操作手册,细化案件流转程序,制定案件流转文书,明确流转审批权限;不断配齐诉前调解人员队伍,确保诉前调解工作顺畅;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重点选聘离退休的法律工作者担任人民调解员,提高队伍专业水平。

建立与市区两级法院的裁决文书、审判文书查阅系统对接;分案系统智能化,电脑系统自动配置仲裁员、书记员以及诉前调解员;庭审记录智能化,采购智能语音识别系统自动生成庭审笔录;无接触式办案,实现案件的网上调解、质证、庭前准备、庭审、裁决等一系列流程。

“同时依托已建成的诉前调解机制及与区司法局搭建的法律援助工作平台,推进法律法援、人民调解、劳动仲裁的无缝链接,向农民工等维权群体提供包括业务咨询、法律援助、诉前调解、仲裁确认、审理裁决的‘一站式’服务,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解决机制。”香洲区仲裁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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