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雪梅报道:企业负担做“减”法,企业发展才能做“加”法。记者7月28日从市税务局获悉,珠海全面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战略部署,进一步优化服务贸易外汇业务流程,便利境内机构和个人服务贸易对外支付,以税收优惠办理程序的“简化”换取企业发展的“提速”。据悉,珠海企业备案次数同比减少60%。
据了解,为促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国家税务总局与国家外汇管理局6月底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对外支付备案便利化措施再升级,对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扩大免于备案范围、拓展网上办理渠道等措施满足纳税人多样化需求,切实为群众办实事。
珠海市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科科长刘展勇表示:“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流程再优化,是珠海税务部门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改革的意见》‘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税费服务新体系的重要举措。政策实施以来,实现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全天候’‘无纸化’‘零接触’‘跨区域’办理。珠海企业备案次数同比减少60%,有效减轻了备案企业的负担。”
“对外支付备案工作转至线上,为我们节省了大量时间,而且,新的补充公告规定由原来每次超5万美元的对外支付均需备案改为了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备案,预计同比能减少70%的工作量,大大提高企业相关工作效率。”珠海东电化电子元器件有限公司对外支付联系人何雪平表示。
珠海东电化电子元器件有限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因公司业务需要,全年均有对外支付业务发生。谈及对外支付备案,何雪平深有体会:“2019年9月前,每次单笔支付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对外支付都需要前往税局办理税务备案,再将盖章后的纸质备案表移交银行,方可顺利完成对外支付工作。现在改为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备案,减少了备案次数,大大缩减了我们的办税时间和成本。”
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在境外付汇事项中除正常的物料进口需付汇外,还有非贸事项需要付汇,2021年上半年正常物料进口约8000万元,非贸付汇近千万元,主要涉及境外服务,特许权使用费等,均属于此次扩大免于备案的范围。
“之前每次付汇业务,备案税务会计出具后,企业需要走内部盖章流程,无形之中增加了企业内部单据的流转时间,拉低了效率,业务部门对此颇有意见。新规发布后,针对同一合同仅需首次支付办理税务备案,我们可根据合同约定,自行决定先交税或付款的同时交税,效率明显提升。”奔图电子境内支付联系人刘重阳表示,最新升级的对外支付备案流程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节约了办理此类业务的时间成本及人力成本,有力促进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