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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溢流导致河涌变红斗门一企业违法排污被顶格罚款100万元

废水溢流导致河涌变红斗门一企业违法排污被顶格罚款100万元

本报讯记者郑振华报道:记者27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珠海市缔彩新材料有限公司因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造成较大社会影响,近日被顶格罚款100万元。据悉,这是生态环境部门在斗门区对违法排污企业开出的第一张“百万罚单”。

案情回顾:违法排污致河涌变红

2020年12月8日14时左右,市生态环境局斗门分局接报称斗门区白蕉镇五围涌部分河段水体变红。执法人员立即联合区水务局、白蕉镇、珠海供排水管网有限公司等部门赶赴现场开展环境应急处置,并进行联合调查,对周边企业进行地毯式搜索,发现一处管道破损漏出红色液体。执法人员抓住这“蛛丝马迹”追根溯源,掘地三尺,在离河边一公里外找到了违法排污点。

经查,珠海市缔彩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不正常使用废液收集池,长期高水位运行,不按照规定及时转运废液,池内红色废水通过地下管道破损处,溢流至市政雨水管网。事件发生后,企业未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关闭厂区雨水阀门,红色废水通过市政雨水管网最终流入五围涌,导致河涌变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处罚结果:顶格罚款100万元

该公司通过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的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及《珠海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处八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2021年7月14日,生态环境部门向珠海市缔彩新材料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以顶格处罚,罚款人民币100万元。

以案促建:提升环境应急能力

为吸取该事件的经验教训,市生态环境局斗门分局积极落实“以案促建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一方面,加强源头管控,通过采取严格执法和专项攻坚等措施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全面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另一方面,规范企业内部的风险防范措施,增强企业对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带来的环境危害和社会影响,及时督促企业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斗门分局将继续加大对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对辖区内企业应急预案进行系统梳理,对未编制应急预案的企业依法查处,对应急预案过期未重新修订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况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以强有力的执法手段夯实处置安全事故的防御线,落实“以案促建,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任务要求,全面提升辖区环境应急处置意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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