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一诺通讯员沈进报道:记者从横琴法院获悉,该院近日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委派香港调解员徐晶成功调解一起涉港合伙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成功化干戈为玉帛。
香港居民刘先生与内地居民刘女士相识,刘女士认为瑜伽培训市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由于资金不充裕,希望两人合作开设瑜伽培训公司。
2020年1月,双方签订《合作经营协议书》,刘先生随后依约支付了20万元投资款。公司成立后,刘先生声称对方没有依约按月提供公司经营与盈利情况。此后,公司出现亏损,刘女士要求刘先生投入资金补足亏损遭到拒绝。
刘先生认为刘女士隐瞒实际经营情况,双方合作基础不复存在,无法就纠纷处理协商一致,于2021年5月诉至横琴法院,请求解除协议并返还投资款。
横琴法院诉讼服务人员收到刘先生的起诉材料,了解到双方都有调解意向,迅速将纠纷分流至多元解纷中心。横琴法院多元解纷中心立足涉港商事纠纷化解的实际,立即委派香港特邀调解员徐晶开展诉前调解。
一场跨越三个不同地方的远程调解由此展开。调解员徐晶身处香港,刘先生、刘女士分别常住中山、珠海。起初,徐晶邀请双方同时微信在线举行网上调解会议,但刘先生、刘女士各执一词,互不信任,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徐晶遂改变策略,将调解由“面对面”转为“背靠背”,分别两头做工作。
徐晶在调解过程中借鉴香港促进式调解方法,充分听取双方诉求,准确切入争议焦点,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力求平衡双方利益,提出具有可行性的调解方案供双方参考,引导双方消除信任危机,化解对抗情绪,寻找共同基础,追求共同利益。最终,成功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实现瑜伽店铺得以继续经营、矛盾纠纷彻底化解的双赢。
调解协议签订后,横琴法院的法官依法审查后,作出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民事裁定书,通过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免除当事人后顾之忧。
该案例正是横琴法院携手港澳调解员,打造化解跨境纠纷“横琴样本”的生动缩影。横琴法院为提升跨境纠纷化解水平,建立了多元解纷机制,邀请港澳人士担任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消除港澳当事人因法律、文化背景、语言等差异带来的顾虑。另外,考虑到涉港澳诉讼程序多、周期长,横琴法院坚持把诉前调解放在前面,让当事人免去诉讼奔波之劳、对簿公堂之苦。横琴法院还建立了“港澳调解员+内地调解员”的联合调解模式,为当事人提供多元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