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22日电记者22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人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共同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构筑权益“防护网”。
“意见从健全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社会保险制度,强化职业伤害保障,完善劳动者诉求表达机制等多方面,补齐了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制度短板,还将所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劳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范围。”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表示。
意见明确,企业应当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承担相应责任。对采取外包等其他合作用工方式,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平台企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在强化职业伤害保障方面,意见提出,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的平台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平台企业应当按规定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