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珠三角 > 资讯 > 文章详情页

珠海市第三中学校内四栋居民楼拆除及新建教学综合楼、宿舍、食堂、体育馆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

珠海市第三中学校内四栋居民楼拆除及新建教学综合楼、宿舍、食堂、体育馆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

因珠海市第三中学校内四栋居民楼拆除及新建教学综合楼、宿舍、食堂、体育馆建设项目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珠府〔2017〕75号)等相关规定,现决定依法征收珠海市第三中学校内四栋居民楼拆除及新建教学综合楼、宿舍、食堂、体育馆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具体决定征收事项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

珠海市第三中学校内四栋居民楼拆除及新建教学综合楼、宿舍、食堂、体育馆建设项目

二、征收范围

本次征收补偿范围是珠海市第三中学校内四栋居民楼拆除及新建教学综合楼、宿舍、食堂、体育馆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房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详见《珠海市第三中学校内四栋居民楼拆除及新建教学综合楼、宿舍、食堂、体育馆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图》。

三、法律主体、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是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法律主体。珠海市香洲区城市更新局是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是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珠海市第三中学是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见证单位。

四、签约期限

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10月18日(90个自然日)。

五、征收补偿方案

征收补偿方案是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珠府〔2017〕75号)等相关规定制定的,详见《珠海市第三中学校内四栋居民楼拆除及新建教学综合楼、宿舍、食堂、体育馆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六、征收行为限制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概不作任何补偿,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七、被征收人的行政救济方式

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八、被征收人的义务

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单位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九、现场接待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更新局

地址: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5楼

联系电话:0756-2617223

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办事处

地址:香洲区梅华东路237号

联系电话:0756-2228869

珠海市第三中学校内四栋居民楼拆除及新建教学综合楼、宿舍、食堂、体育馆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图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www.zhxz.gov.cn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1日

上一篇:浴血奋战 百折不挠
下一篇:浴血奋战 百折不挠——新民主主义革命伟大成就综述
【慎重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港澳在线"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港澳在线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特别提醒】: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bd@gangaonet.com.cn
为你推荐
相关推荐 更多
热点精选 更多
精选图集 更多

网站首页 | 港澳论坛 | 手机客户端 | 贸易商城

地址:澳门氹仔徐日升寅公马路行政楼2号楼 港澳在线©版权所有2016-2020

用户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