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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违不罚”柔性执法给企业纠错空间我市已有8100户次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

“首违不罚”柔性执法给企业纠错空间我市已有8100户次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

本报讯记者宋雪梅报道:7月14日,记者从珠海市税务局获悉,自今年4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以来,珠海税务部门加强政策宣传,确保“首违不罚”落实落地。截至目前,全市税务系统依照《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和《广东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共对8100户次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

“‘首违不罚’这种执法方式既维护了法律权威,也给予了我们企业一次暖心的提醒与纠正机会。”近日,在接过《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珠海经济特区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税人员梁嘉莉感到意外欣喜,“今后我们会更加注意办理时限,依法按期申报纳税。”

梁嘉莉所在公司由于变更办税人员导致工作交接不及时,办理纳税申报逾期了。在接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她匆匆赶往办税服务大厅准备接受处罚并补办纳税申报时,被告知公司属于今年首次逾期申报,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适用“首违不罚”条件,依法对其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同样受益于“首违不罚”的还有广东常安建设有限公司。由于一时疏忽,办税员苏春荣未按期申报所属期5月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当她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逾期申报时,却被税务人员告知符合“首违不罚”情形,免于处罚,这让她喜出望外。“没想到这次的一时疏忽能被谅解。”苏春荣感慨,“我们最担心的是会影响纳税信用等级,以后会受到各种限制,这项政策相当于给了我们一次宝贵的整改机会,我们以后会注意按期申报。”

珠海税务部门落实好“首违不罚”清单的同时,加强对已经形成违法行为的纳税人的个性化政策宣传和精准辅导,最大程度杜绝纳税人因同一事项两次违法而受到处罚,提升纳税人诚信纳税的意识。

据珠海市税务局法制科负责人王建敏介绍,“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为企业提供了更加包容有序的营商环境,既有利于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遵从度,又通过优化执法方式,进一步增进了征纳双方的相互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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