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振华报道:记者13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市持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工业固废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非法倾倒固废案件。上月初,一辆货车在斗门区白蕉镇大托村“卸货”时,就被当场“逮住”,其运输车辆随后也被市生态环境局斗门分局依法实施查封、扣押。
6月6日,受运输公司老板丘某委托,货车司机杨某从外地装载29吨疑似工业污泥的固体废物,计划驶往斗门区白蕉镇大托村进行倾倒,共收取3000元运输费。杨某在和当地接头人联系后,径直驶向白蕉镇大托村的一处空地,原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被当地通宵值守的村民当场“擒获”。
市生态环境局斗门分局执法人员在接到报案后,随即联系白蕉派出所控制涉嫌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的当事人,并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和案件调查。
在接受执法人员调查过程中,杨某私自将与案件有关的手机通讯内容删除,试图阻碍执法人员调查。市生态环境局斗门分局为避免证据被恶意销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迅速报请市生态环境局对本案有关的物品进行查封扣押。并将涉案手机送至司法鉴定中心,对相关通信内容进行技术恢复,收集证据,邀请专业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固体废物种类进行鉴别认定。
面对详实的违法证据,杨某对实施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的意图和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已依法对涉案的运输车辆等物品实施查封、扣押。并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对杨某、丘某非法倾倒工业固废,阻碍执法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