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振华)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该局斗门分局近日根据群众投诉查处一起利用村中空地违规设立建筑垃圾处置利用场案,涉案企业珠海博昌龙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将被市生态环境局依法顶格处罚,并被责令清理垃圾、恢复场地原貌。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斗门分局接群众投诉称,斗门区井岸镇龙西村有上百吨垃圾被倒在村里的空地上。该分局立即会同斗门区城管部门、井岸镇政府开展该案的查办工作。
经调查,现场“百吨垃圾”为建筑垃圾,总量约有200余吨,垃圾堆放场地距离缯坑水库近600米。该批建筑垃圾是由一家注册在珠海市香洲区香海路的“珠海博昌龙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运至此处,该公司计划从事建筑废料的分拣、破碎和利用业务,现场有一台分拣机和一台打包机。
依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设置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应当编制环评报告表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经核实,珠海博昌龙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涉嫌违规设立建筑垃圾处置利用场,并非法堆放建筑垃圾。
目前,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已责令该公司清理现场垃圾、恢复场地原貌,并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处以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五的顶格罚款。同时,斗门区城管部门也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涉案公司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进行立案调查,拟对其进行顶格处罚。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未来,一定“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对此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惩不贷,顶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