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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街道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制止不文明养犬行为 消除犬只伤人扰民隐患

拱北街道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制止不文明养犬行为 消除犬只伤人扰民隐患

本报讯记者何进报道: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养犬人群日益增多,也伴随产生了一些不文明的养犬行为,引发了犬吠扰民、污染环境、意外伤害等现象。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养犬管理工作,督促市民依法、文明养犬,近日,拱北街道联合拱北口岸派出所、珠海市养犬管理拱北口岸登记点及联安社区组成联合执法组走上街头,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

连日来,联合执法组集中力量全面整治“养犬不登记”“遛狗不牵绳”“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7月5日,执法人员在水湾路沿路小区、社区公园等区域巡查,并对周边犬只进行例行检查。检查发现,养犬人朱某所饲养的犬只犬龄已超3个月,经芯片扫描仪检测显示未进行养犬登记,执法人员依照《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朱某开具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于为何不对自家犬只进行登记,养犬人朱某向执法人员解释道,之前他以为养狗就是带它打个疫苗,平时看管好就行。执法人员向朱某发放了《珠海市养犬管理知识宣传手册》,并对其进行宣传教育,让朱某了解了文明养犬的具体要求,朱某表示以后会自觉遵守相关条例,尽到养犬人应尽的责任。

在珠海,养犬管理有着明确的要求,包括养犬登记、养犬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等,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犬龄满三个月的,在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后,养犬人应当凭犬只免疫证明,到居住地或者单位住所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和犬牌,并签署依法养犬承诺书。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

拱北街道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制止不文明养犬行为,及时消除犬只伤人、扰民等安全隐患,拱北街道将持续加大养犬管理力度,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劝阻、处罚遛狗不牵绳、犬只便溺不自清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同时扩大宣传造势,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发动群众在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线索,共建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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