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珠三角 > 资讯 > 文章详情页

香洲一小区电动车电池突发自燃消防员现场紧急救援

香洲一小区电动车电池突发自燃消防员现场紧急救援

本报讯(记者苏振华)近日,香洲区一住宅小区9楼突发火情,经调查,为电动车自燃引起。所幸扑救及时,未造成重大损失。

事发深夜1时许,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立即调派救援力量前往处置。消防员到场后,发现业主用家中备用的灭火器已将明火扑灭。经勘查,是室内停放的电动车电池自燃导致。

为了防止复燃,消防员使用室内消火栓对电动车起火电池冷却降温。现场处置完毕,消防员对这家业主与赶到的物业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叮嘱大家切勿再将电动车放置家中或在室内进行充电。

“应急管理部公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将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明确可对高层建筑内电动自行车入楼入室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科长朱雄威说,按上述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对拒不改正的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

上一篇:拱北街道关闸社区开展爱心义剪活动居民家门口享受贴心服务
下一篇:高考录取明日开始考生应知信息请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官网
【慎重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港澳在线"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港澳在线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特别提醒】: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bd@gangaonet.com.cn
为你推荐
相关推荐 更多
热点精选 更多
精选图集 更多

网站首页 | 港澳论坛 | 手机客户端 | 贸易商城

地址:澳门氹仔徐日升寅公马路行政楼2号楼 港澳在线©版权所有2016-2020

用户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