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苏振华)近日,香洲区一住宅小区9楼突发火情,经调查,为电动车自燃引起。所幸扑救及时,未造成重大损失。
事发深夜1时许,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立即调派救援力量前往处置。消防员到场后,发现业主用家中备用的灭火器已将明火扑灭。经勘查,是室内停放的电动车电池自燃导致。
为了防止复燃,消防员使用室内消火栓对电动车起火电池冷却降温。现场处置完毕,消防员对这家业主与赶到的物业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叮嘱大家切勿再将电动车放置家中或在室内进行充电。
“应急管理部公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将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明确可对高层建筑内电动自行车入楼入室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科长朱雄威说,按上述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对拒不改正的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