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写:本报记者刘雅玲
摄影:本报记者吴长赋
2019年正式挂牌成立以来,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一手抓机构组建、一手抓业务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其中,我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改革创新“五大工程”,得到中央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深改委的高度重视,改革创新做法得到退役军人事务部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
目前,我市建成市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个,区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5个,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25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328个,实现了四级服务保障体系“全覆盖”,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三驾马车”齐头并进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推动安置就业工作提质增效
我市成立市委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专项小组,加强对移交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改进“双向选择+积分选岗+指令性分配”安置办法;完善“阳光安置”机制,建立岗位计划指导机制和归集审核专项岗位计划制度。组建至今,圆满完成转业军官、军士、军队退休干部士官、随军随调家属和集体转制退役军人、随迁家属及军队退役文职人员接收安置任务。严格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探索医养结合、养教结合模式,重点加强对失能、独居、空巢、伤病残军休人员的服务保障。
不断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建立专业不对口军队转业干部进高校培训机制,建立帮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网络培训工作机制。组织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参加珠海市年度全员适应性培训,组织部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复员干部以及驻军家属开展“粤菜师傅”、电工等免费技能培训。组建“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团”,邀请来自全市的48名退役军人担任导师,为退役军人开展创业指导培训。2019年3月起,平均每月举办一场拥军优属专场招聘会,迄今已举办24场,共有900余家企业参会,提供超过12000个工作岗位。
积极发挥服务保障机构作用
我市全面开展服务中心(站)“大练兵、大走访、大抽查、大培训”活动,给退役军人提供面对面、个性化“一站式”服务。2019年来共走访23915人,并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走访信息档案。组织全市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参加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工作培训;举办法律法规专题学习班、业务政策学习班,并在2019年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政策法规知识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同时,我市积极推进退役军人相关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行“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积极创新优化服务保障模式。尤其是金湾区依托政务信息化系统,优化服务模式,实现退役军人入户、保险关系转入、党组织关系转接等7项业务“一站联办”,办理时限从原来的31个工作日缩短至最多3个工作日,有效打通服务退役军人“最后一公里”,得到省厅高度肯定,已经在全省推广。
扎实推进双拥共建工作
军爱民,民拥军。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双拥共建工作。春节、“八一”等重要节日,市主要领导带队走访慰问驻穗、驻珠军警部队。积极拓宽社会化拥军渠道,联合市爱国拥军促进会等社会组织和爱心企业,持续举办“双拥在基层”“双百拥军行”“关爱功臣送医送药”“情定南粤”等双拥共建系列活动。落实抚恤补助标准和自然增长机制,稳步提升优待抚恤水平。清明、“9·30”期间举办祭扫祭奠活动,营造浓厚尊崇氛围。2020年10月,我市再次被授予“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实现了自1991年首次命名以来的“九连冠”。
以党建引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2020年以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党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强化政治担当,以党建引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为奋力推进珠海经济特区“二次创业”加快发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建设,增强组织活力
市委批准成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后,组织开展全面摸查,及时健全机关各级党组织,配备配强专职党务干部。督促抓好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新成立的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时成立党组织。目前,全局有2个党委、7个党支部,共有党员366名。
截至2020年11月,共召开5次局直属机关党委工作会议,举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基层党建论坛”8场,局属各党组织书记围绕专题进行党课讲授,进一步加强局属各党组织间党建业务交流,提升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挥模范作用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健全完善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局属各党组织完成“双报到”工作,2020年8至11月以来局属各党组织与街道共同开展10次志愿活动,共60名党员参与65次社区志愿活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局属各党组织认真学习《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落实基层党组织决策前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制度,实行党组织经费党内民主管理。
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表率意识
以严实作风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制定下发《珠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局党组、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组织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纪律准则》等规章制度。
深入开展两个“专项整治”、办事“堵点”“痛点”专项整治,集中力量整治各类昏、懒、庸等作风不实问题。持续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明确局属各级党组织工作目标责任,做到党建与具体业务相互融合、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