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振华报道: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已于2020年启动并将在2022年实现省份督察全覆盖。记者15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去年以来,为切实推进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进一步巩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效,珠海市各部门通力合作,切实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
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据了解,我市已于2020年2月底全部完成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7项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全面总结了第一轮督察整改情况,综合收集分析了中央督察组在其他省市开展督察工作时关注的重点事项及反馈意见,组织各区、各部门开展自查,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问题,同时梳理出我市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存在的薄弱环节。
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我市迅速建立了问题台账,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倒排整治时限。市分管领导带头督办,每月召开例会,定期调度各单位整改情况,专题研究解决薄弱环节问题,高位推动突出生态环境整改。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迎检工作的专业性、针对性,我市近期拟参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模式,聘请专家指导,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模拟环保督察”,变被动为主动,再排查再梳理,及时有效疏导,做到问题发现一处,整治改善一处,完善提高一处,长效巩固一处。
成效初显持续改善
通过前期的督察整改,我市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生态底盘进一步筑牢,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提升。我市创新的前山河“六个一”攻坚治理模式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2020年前山河石角咀水闸国考断面水质由2019年Ⅳ类提升至Ⅲ类,创近5年来水质最佳水平,全市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首次达到100%,比2015年提升33.3%;全市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连续多年稳定达标。
2020年,我市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第11位(2019年排名第14位),空气质量达标率较2019年提升6.8个百分点,SO2持平全省最优水平,PM2.5平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全年六项大气污染物全面达标,其中PM2.5、PM10指标创8年来新低。
与此同时,全市土壤环境安全状况总体稳定,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危险废物及疫情医疗废物管理规范有序,辐射环境安全可控。
接下来,我市将继续以做好本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为契机,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把握节点,压实整改责任,破解协作难题,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