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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有新变化在药店购买37种药品需实名登记

《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有新变化在药店购买37种药品需实名登记

本报讯记者王芳报道:“现在大家购买退烧类药品时,都非常配合实名登记。”位于香洲区广富市场旁的源春林药店药师冯启昨天说。记者从珠海市医疗保障局获悉,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需实名登记的药品目录有了新变化。5月29日起,我市已使用新的《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新《目录》包括37种感冒、退烧类药品。

织密织牢防控网,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硬仗。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发挥了“哨点”的监测作用。据了解,为了提高监测的科学性、靶向性,提高登记报告的“准确率、及时率和覆盖率”,制定了新《目录》。

新《目录》要求,对于购买退烧类等药品的人员,我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要坚决、严格执行信息登记报告制度。购买需实名登记的药品分中成药和化学药两个品类。其中,中成药包括风寒感冒颗粒、(复方)感冒灵(所有口服剂型)、感冒清热颗粒、感冒通、莲花清瘟胶囊颗粒、四季感冒片、维C银翘片等20种。化学药需实名登记的包括阿咖芬散、安乃近片、布洛芬(所有口服剂型)、氯芬黄敏片等17种。

昨天,在源春林药店,听到患者想要购买的药品名后,冯启进一步询问:“是自己吃还是帮人购买,让我测下体温看看你现在发烧不,您想买的这两款感冒退烧药,需要实名登记一下。”随后,他拿出了《珠海市香洲区零售药店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表》。

记者看到,登记表明确划分了购药人和患者,需登记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居住地址、是否发热、体温、购买药品通用名称、数量、包装单位以及14天内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14天内是否有境外旅居史等信息。

“目前每天来买此类药品的顾客约有10人,均进行了实名登记。新《目录》里撤下了藿香正气丸、安宫牛黄解毒丸。现在需登记的药品,使用的是优化的新《目录》。”冯启告诉记者,去年刚实行实名登记时,不少顾客还是挺抗拒的,担心个人信息会泄露,药师们费了不少的口舌。“现在顾客对于实名登记都非常理解,并且主动配合,认真地做好填表登记。”

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我市要求药品零售企业严格落实购买退烧类药品人员实名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如发现有药店防控措施不到位,将被处以警告处罚,如拒不改正,市场监管局将对当事人处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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