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7月30日电 (记者 王嘉程)香港特区高等法院30日就唐英杰违反香港国安法一案宣判,唐英杰因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判处即时监禁9年。
7月30日下午,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对唐英杰违反香港国安法一案宣判,唐英杰因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恐怖活动罪,共被判处9年监禁。图为惩教署车辆押送唐英杰离开高等法院。 中新社记者 李志华 摄2020年7月1日,唐英杰在香港湾仔驾驶电单车,车上插着写有“港独”标语的旗帜,冲越3道警方防线,并导致3名警员身体受到严重伤害。
法官认为,有关判决应该反映被告所犯两项罪名的严重性,并具有阻吓作用。
法官裁决时表示,唐英杰展示相关旗帜,有意图将分裂国家的意思传递给其他人,有意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同时,他冲向警方,是刻意挑战代表香港法治的警察,行为涉及严重暴力,是危险活动,严重危害公众安全,给社会带来严重伤害,其有关行为是想威吓公众,以达到政治目的。
该案是香港国安法2020年6月30日生效之后,香港首宗被控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案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