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7月27日电 (记者 王嘉程)27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决,一名男性被告被裁定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恐怖活动罪两项罪名成立。
该男子名为唐英杰(24岁),被控于2020年7月1日驾驶插有被视为“港独”口号的中英文旗帜电单车(摩托车),在湾仔冲向警方防线,撞倒3名警员。涉嫌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恐怖活动罪,以及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作为交替控罪。他早前否认全部控罪。
法官在裁决时表示,相关的口号在某些情况下,具有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的意思。而案发时,被告明白该口号具有此意思,却展示相关旗帜,是意图向他人传递分裂国家的讯息,煽动他人作出分裂国家的行为。
就恐怖活动罪,法官认为,被告的行为带有政治主张。他案发时未有在警方防线前停下电单车,并撞倒3名警员,明显是挑战警方、挑战法治及社会秩序,涉及对他人使用严重暴力,行为严重损害公众安全,是意图胁迫公众以达至政治目的。
综合上述因素,法官最终裁定唐英杰两项罪名成立。(完)